南通人事考试网隶属于南通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南通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是市人事局下属事业单位。 其入口为:http://rsj.nantong.gov.cn。
一、简介
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现负责全市人事考试基础建设的规划、实施和管理;负责全市范围内人事考试工作的综合管理,制定考务管理规定、考场规则、工作人员及应试人员违规处理办法,查处全市人事考试违纪行为;负责全市人事考试面试考官队伍、命题专家队伍、监考人员队伍、巡考人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承担全市公务员、事业单位、大学生村官、政法干警、农村道路交巡警等招录考试的组织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职业(执业)资格等职称考试的资格审核、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等级考核管理工作;承接市级机关及各县市(区)的内部竞争上岗、公推公选、基层选调等社会化考试的委托命题阅卷工作等等。
内设机构及联系电话:
考 务 科:0513-59000252
工 考 科:0513-59000247
网络信息部:0513-59000251
综合科(财务):0513-59000249
证书、发票领取处:0513-59001234
监督电话:0513-59000253
二、主要职能:
(1)负责全市人事考试基础建设的规划、实施和管理;
(2)负责全市范围内人事考试工作的综合管理,制定考务管理规定、考场规则、工作人员及应试人员违规处理办法,查处全市人事考试违纪行为;
(3)负责全市人事考试面试考官队伍、命题专家队伍、监考人员队伍、巡考人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4)承担全市公务员、事业单位、大学生村官、政法干警、农村道路交巡警等招录考试的组织监督管理工作;
(5)承担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职业(执业)资格等职称考试的资格审核、监督管理工作;
(6)承担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等级考核管理工作;
(7)承接市级机关及各县市(区)的内部竞争上岗、公推公选、基层选调等社会化考试的委托命题阅卷工作。
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补办
1、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补办(换发)服务采取"网上申请、在线审核、快递送达"模式,考生原则上不需要到各地人事考试机构或证书发放单位现场办理。
2、需要补办(换发)证书的考生可自行登录江苏人事考试网(rsks.jshrss.gov.cn),在线填写《证书补办申请表》,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图片。
3、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在线审核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按规定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审核不通过的,将电话告知考生具体原因。
4、补办好证书后,省人事考试中心将根据考生选择,通过EMS将证书送达考生本人,或由考生到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和证书发放单位领取证书。
5、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考生,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1号部令处理,同时将相关信息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6、全国职称外语、江苏省职称外语不予补办证书,考生可到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开具相应的成绩证明(联系电话 025-83236088)。 江苏省计算机(信息化素质考核)不予补办证书,考生可到江苏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开具相应的成绩证明(联系电话 025-83236068)。
四、证书信息修改须知
根据部人考中心函〔2010〕45号文件精神,凡因应考人员身份证件信息发生变更,造成报考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一致的,由相关考试注册管理机构负责处理,人事考试部门不予修改,应考人员应提交应考人员原身份证件及新身份证件复印件、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因应考人员本人原因造成报考信息错误,需修改姓名或身份证信息的,从2010年10月起,人事考试部门不予修改。
接人社部考试中心通知,从即日起,除二级建造师考试外,其余所有国家级资格证书信息修改,各地人事考试机构不再予以受理,请与行业证书注册管理部门联系 。
二级建造师考试证书信息修改流程如下:
1.应考人员若发现证书信息有误,可以凭附件下载的申请表(一式3份)、证书原件、证书复印件(2份,复印带证书编号及证书管理号的2页)、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2份),证书信息修改中如涉及到姓名及身份证号变更的须有公安机关出具的盖章户籍证明,到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审核盖章(地址:南通市政务中心10楼1016室;电话:59001234)。
2.审核盖章后,考生本人携带上述材料至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49号机械大厦28楼;电话:025-83236088)进行信息修改。
3.省人事考试中心修改完成后,考生再将相关材料交由江苏省住建厅执业资格考试注册中心进行信息修改。
4.如考生需要修改注册证书信息的,请致电江苏省住建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南京市江东北路289号银城广场A座8楼)咨询相关事宜,咨询电话:025-51868680。